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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育时空
春晖学校“防溺水”知识
时间: 2015-05-06   来源:  
 

一、预防溺水“六不准”

1.不准私自下水游泳; 

2.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; 

3.不准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; 

4.不准到无安全设施、无救护人员的的水域游泳; 

5.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; 

6.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。  

二、溺水时的自救方法: 

1.落水后要镇静不慌,发现周围有人时立即呼救; 

2.举手挣扎时,会使人下沉。放松全身,让身体飘浮在水面上,将头部浮出水面,用脚踢水,防止体力丧失,等待救援; 

3.身体下沉时,可将手掌向下压;应仰卧,头向后,口鼻向上露出水面;

4.呼气要浅,吸气要深,这样可勉强浮起,等人来救,腿抽筋尽快呼救,并仰泳浮上水面,好转后,应速上岸。

5.游泳前要做适当的准备活动,以防抽筋,如果在水中突然抽筋,又无法靠岸时,立即求救。如周围无人,可深吸一口气潜入水中,伸直抽筋的那条腿,用手将脚趾向上扳,以解除抽筋。  

三、发现有人溺水时的救护方法:  

方法一:可将救生圈、竹竿、木板等物抛给溺水者,再将其拖至岸边;

方法二:若没有救护器材,可入水直接救护。接近溺水者时要转动他的髋部,使其背向自己然后拖运。拖运时通常采用侧泳或仰泳拖运法。  

特别强调:未成年人发现有人溺水,不能冒然下水营救,应立即大声呼救,或利用救生器材营救。

四、游泳小常识 

1.必须在家长(监护人)的带领下去游泳。单身一人去游泳最容易出问题,如果你的同伴不是家长(成年人),在出现险情时,很难保证能够得到妥善的救助。 

2.身体患病者不要去游泳。中耳炎、心脏病、皮肤病、肝、肾疾病、高血压、癫痫、红眼病等慢性疾病患者,及感冒、发热、精神疲倦,身体无力都不要去游泳,因为上述病人参加游泳运动,不但容易加重病情,而且还容易发生抽筋、意外昏迷,危及生命。传染病患者易把病传染给别人。 

3.参加强体力劳动或剧烈运动后,不能立即跳进水中游泳,尤其是在满身大汗,浑身发热的情况下,不可以立即下水,否则易引起抽筋、感冒等。 

4.被污染(水质不好)的河流、水库、有急流处、两条河流的交汇处以及落差的河流湖泊,均不宜游泳。一般来说,凡是水况不明的江河湖泊都不宜游泳。 

5.恶劣天气如雷雨、刮风、天气突变等情况下,也不宜游泳。 

五、为杜绝溺水悲剧的发生,我校提出以下倡议: 

1.对自己负责:树立安全意识,加强自我保护。绝不参与没有家长陪同的游泳活动,绝不到危险、陌生的河塘游泳,绝不在河塘边垂钓鱼虾,绝不做危险举动,远离溺水。 

2.对家人负责:如果游泳,一定要在自己的家长陪护下,到安全、正规的游泳场所游泳,并要做好相应准备活动,以防溺水。

3.对学校负责: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不断强化安全意识,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“珍爱生命,谨防溺水”安全教育活动,学会相关的预防溺水知识,并能将所学的知识运用于实际,掌握溺水自救的基本知识和技能。 

4.对他人负责:在加强自我安全意识的同时,要努力做好说服教育工作,对于违反学校纪律,私自外出游泳的行为,要坚决抵制、劝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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